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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食盐专营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
发布时间:2020-09-30 | 信息来源:省局官网 | 作者:信息员 | 点击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盐业体制改革精神,整顿规范河南食盐专营秩序,净化食盐市场,确保食盐专营秩序总体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食盐安全,9月30日上午,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省工信厅在郑州召开全省食盐专营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全省盐业体制改革和行业管理情况,安排部署了食盐专营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会议现场

       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省盐业执法监督局党委书记、局长沈超,省工信厅一级巡视员、总工程师姚延岭,省发改委体改处副处长严静波,省盐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郜振国出席会议,省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李东升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自国家盐业体制改革以来,省发改委、工信厅克服重重困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促进了河南盐业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盐行业管理的加强;省市场监管局、省盐业执法监督局先后三次开展食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维护了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的食盐安全。

       会议强调,全省盐业市场整体稳中向好,但局部地区存在涉盐违法案件增多的现象,各部门需高度重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查处。要坚持从“依法整治盐业市场秩序、深化和健全食盐专营体制机制、规范和加强行业管理”三个方面整治和规范河南食盐专营秩序。在整治盐业市场秩序中,要重点突出对“贴牌”生产食盐、食盐定点企业跨区域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与规范;在深化食盐专营体制机制中,要重点突出对没有按照省政府要求完成盐业体制改革的市县,必须在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在规范和加强盐业行业管理中,要重点突出食盐定点企业资质管理,对违法违规的,要从严审查、严格市场准入。

       会议要求

       要加强组织领导。在各级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县两级要成立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或联合工作组,市场监管、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盐业执法监督机构各负其责,协调配合,达到整治效果。

       要摸清市场情况。对今年以来我省食盐专营秩序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逐个逐项深入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全面查明事实真相,按照客观公正、依法查处的原则,一查到底,还社会一个客观公正、明晰的回答。

       要吃透专营政策。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2019〕92号)精神,全面厘清食盐跨区域销售的政策界限,对选择性执法、过度执法,搞地方保护主义,阻碍食盐跨区域批发销售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对打改革擦边球,采取隐蔽或变通手段,食盐跨区域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全面规范河南食盐专营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释放盐业市场活力。

       要集中力量整治。省市场监管局统筹各省辖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盐业执法机构,对一些市场主体反映强烈、跨区域跨省市的典型案件,抽调精干人员,集中查办,确保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稳定一方的效果。

       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门户网站及微信、微博、App等新媒体手段,重点突出盐业体制改革政策、盐行业管理、盐业法规和盐业市场监管的宣传,开展丰富多彩的专题宣传活动。加大食盐安全公益、科普宣传力度,及时发布食盐安全警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开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知识宣传,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盐安全监督,确保食盐消费安全及社会稳定。加大对大案要案和恶劣案件的曝光力度,扩大整治活动的影响力和社会震慑力。

       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盐业执法监督局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省盐业集团主要负责同志,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政府分管或联系市场监管工作秘书长,发展改革部门分管或联系盐业改革工作负责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分管或联系盐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人、市场监管部门分管“双打”工作负责人、盐业执法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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