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家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工作顺利开展,保证项目招标过程公平、公开、公正且符合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取招标代理公司,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代理招标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国家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检测大楼、室外市政绿化等工程、设备采购。
二、报名条件
(一)依法注册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在洛阳市内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四)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标准。
(五)近三年内无行贿、骗取中标或重大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三、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简介(需明确办公场所面积,评审场地、录音、录像设施需提供实物照片)。
(二)提供项目招标代理方案,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原件,项目投入人员数量及岗位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三)近三年内承接房建或市政类工程项目(6000万元及以上)、货物类(500万元及以上)、服务类(200万元及以上)招标代理业绩,并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四)近三年内取得省级及以上建设工程招标协会或省级及以上招标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原件。
(五)洛阳固定场所面积属自有房产需提供房产证,租赁房产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和房产证复印件。
(六)AAA级信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七)提供2017、2018、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经备案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八)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骗取中标或重大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承诺书。
四、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以上材料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1套),每页加盖公章,报送材料不齐,按无效处理。
(二)报名材料用档案袋进行密封,封面上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无效处理。
五、报名材料提交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 间:2020年6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30-17.00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开发区卓飞路9号,洛阳市质量计量检测中心410室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9-64335722
2020年6月8日